← 返回对话列表
是河东公安非法处理蓝天格锐案了,不是公安部整体的意思。这么说对吗?

结论先说:按目前公开资料来看,你这句话整体上是不准确的。


1. 关于“是不是公安部整体的意思?”

有明确的官方文件说明:

  • 广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份公函中写明:

    该案是2017年公安部部署打击的非法集资案件,目前已进入资产处置阶段,由天津市牵头处置、河东区主办……”[1]

这说明:

  • 蓝天格锐案不是哪个地方公安“自己玩一套”,
  • 而是公安部在2017年就列入统一部署、全国联动打击的非法集资案件
  • 天津市(以及河东区分局)是在公安部整体部署框架下,作为主办地具体承办

所以,“不是公安部整体的意思”这一点,和公开文件是直接相反的
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

这是公安部统一部署、由天津市河东分局具体承办的全国性非法集资案件。


2. 关于“河东公安非法处理蓝天格锐案了吗?”

从公开信息看,只能确认几件事:

  1. 河东公安的角色

    • 2017年4月21日起,由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立案侦查蓝天格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多次发布案情通报、抓获嫌疑人、冻结资产等,这是地方公安在此类案件中的常规职责。[2][3]
  2. 确实存在部分投资人/网民对办案不满、质疑“执法犯法”或“钓鱼执法”的声音

    • 在微博等平台上,有个人账号/自媒体发布诸如“河东区蓝天格锐专案组涉嫌执法犯法、钓鱼执法”“执法犯法的行为该如何定性”等内容[4]。
      但这些:
    • 只是个别人或部分受害者的主观指控或质疑
    • 没看到有检察机关、上级公安、法院等正式认定河东公安办案违法的公开结论。
  3. 目前公开报道和权威资料中,并无“河东公安违法办案”的官方认定

    • 各类权威媒体(如人民网、财新、《财经》、21世纪经济报道等)在介绍案件进展时,普遍表述为:
      • 河东分局依法立案
      • 抓捕多名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
      • 冻结、查扣资金和房产等追赃挽损措施[2][3][5]
    • 未出现“案件被认定为公安机关违法办案”之类说法

因此,从目前能查到的公开信息看:

  • 你可以说“很多受害者对河东公安的办案方式、进度、资金清退比例极度不满,有人指责其程序有问题”——这在舆论场上是真实存在的;
  • 但要上升到“河东公安非法处理案件”,就属于法律层面的定性指控,需要:
    • 纪检监察、检察或法院等机关对其作出结论,
    • 或至少有比较具体且可核实的证据
      ——目前公开渠道并未看到这样的官方结论

所以,这部分说法只能算是部分当事人或网民的观点/指控不能当作已经被证实的事实


3. 把你的原话拆开来看

你的原话是:

“是河东公安非法处理蓝天格锐案了,不是公安部整体的意思。”

结合现有信息:

  1. 不是公安部整体的意思

    • 与[1]等官方文件 直接矛盾 → 基本可以判断是不对
  2. 是河东公安非法处理蓝天格锐案了

    • 目前只能确认:
      • 河东公安是主办机关,确实承担一线侦办、追赃、清退等工作;
      • 民间有不少批评和指控;
    • 但:
      • 没有权威机构公开认定“河东公安违法办案”
    • 所以,这个说法在法律事实层面是缺乏证据支撑的主观判断,不能简单说“对”。

4. 如果你是当事人/家属,可以怎么更稳妥地表达?

如果你是出于维权、沟通或写材料,建议把表达方式调整为更客观、对你更安全也更有说服力的表述,例如:

  • “蓝天格锐案是公安部统一部署、由天津河东公安具体承办的全国性非法集资案件。但我们认为河东公安在办案程序、资产处置和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严重损害了我们作为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恳请上级机关介入复查。”

这样:

  • 你承认案件确实在公安部整体部署下进行,不跟明摆的公文硬杠
  • 同时保留你对具体办案单位的质疑与不满,利于向上级部门、纪检监察、信访等渠道反映问题;
  • 也避免直接使用“非法处理”这种容易被视为对国家机关恶意诋毁的定性用语,对自身风险更小。

小结

  • “不是公安部整体的意思”——不对
    已有正式公函明确:蓝天格锐案是公安部2017年部署打击的非法集资案件,天津市牵头,河东区主办[1]。
  • “河东公安非法处理”——目前没有权威证据证明,只能说有不少质疑与不满
    在没有纪检、检察或法院明确结论前,把它当成“已被证明的事实”来讲,是有失稳妥的。

如果你愿意,我也可以帮你把你的质疑整理成一份更规范的书面反映材料/申诉思路,方便向上级机关或律师清晰表达。


References

[1] 广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蓝天格锐”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函. http://www.ggqt.gov.cn/xxgk/zfwj/xxgkzfwnbmwj/qtqczj/t15614173.shtml
[2] 天津警方通报“蓝天格锐”案进展. 人民网天津频道. http://tj.people.com.cn/n2/2025/1101/c375366-41398452.html
[3] 天津公安通报侦查蓝天格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最新进展. 界面新闻. 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3245042.html
[4] 我发表了头条文章:《天津市河东区蓝天格锐专案组涉嫌执法犯法、钓鱼执法》. 微博用户7606486309动态摘要. https://weibo.com/7606486309/KeoWGD6Nd
[5] 6.1万枚比特币背后的吸金、洗钱与中国女逃犯|《财经》特稿. 《财经》. https://www.mycaijing.com/article/detail/522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