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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难的人生
苦难的人生
2025年05月08日 09:47江西十年间,一场名为“天网”的行动,悄然重构了腐败治理的全球逻辑。截至2024年,我国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4048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999人,“百名红通人员”已有62人归案,共追回赃款666.2亿元。数字背后,是
监察体制改革对治理效能的重构,更是从“单点突破”到“系统围剿”的战略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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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回望,这场行动的真正意义或许不仅在于23年后手铐的闭合,而在于它如何以十年为尺,丈量出腐败治理从“被动追逃”到“主动织网”的质变。
一,从“各自为战”到“攥指成拳”
党的十八大之前,我国追逃追赃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对分散,多个部门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尚未形成一个高度协同、统一指挥的工作体系。公安部主要负责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开展缉捕行动;检察机关侧重于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和追逃;外交部门则在国际合作层面进行沟通协调,但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机制还不够完善。
在坚强的政治引领下,2015年3月,中央追逃办正式部署“天网行动”,标志着中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进入系统性、机制化的新阶段。
“追逃追赃是个国内外联动的复杂任务,既要靠法律手段,也要靠国际合作,把各部门力量拧成一股绳,共同打击外逃贪腐至关重要。”2015年首次发布的针对100名外逃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公开点名曝光,释放出“虽远必追”的强烈信号。其归案打破了“贪官外逃即安全”的幻想,彰显“天网行动”初期的震慑力。
二,从“劝返为主”到“多管齐下”
在“天网行动”之前,追逃工作主要依赖于劝返手段,这是由于当时我国在国际司法合作方面的经验相对不足,引渡条约的覆盖范围有限,遣返程序也面临诸多复杂的法律和外交障碍。劝返主要是通过与外逃人员及其家属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促使外逃人员主动回国接受调查和审判。这种方式虽然在一些案件中取得了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于一些拒不配合的外逃人员效果不佳。
十年来,“天网行动”共从境外引渡79人、遣返712人、缉捕1986人,近年来引渡、遣返总数明显上升。追逃追赃工作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跨越发展,告别以往以劝返为主的单一模式,如今综合运用缉捕、遣返、引渡等多种手段,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向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迈进。
“百名红通人员”郭洁芳回国投案
三,从“追人为主”到“人赃俱追”
以往的追逃工作更多侧重于将外逃人员缉拿归案,而对涉案赃款的追缴工作相对薄弱。这一方面是因为赃款的转移路径往往更加复杂,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资金可能被层层嵌套在复杂的金融交易和资产配置中,难以追踪和冻结;另一方面,国际上对于资产追缴的法律和合作机制也不够完善,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司法程序存在差异,给赃款追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如今,追赃挽损已成为“天网行动”的重要目标。在杨秀珠案中,一边通过国内后方亲属对其进行劝谈教育,向其传递中方追逃追赃的坚定决心,一边通过前方外交部驻美使领馆的领事多次探视杨秀珠,坚持做其思想工作。
四,从“被动追逃”到“主动防逃”
曾经,防逃机制存在漏洞,对于公职人员的出入境管理、资产监控等方面不够严格,导致一些腐败分子在察觉到风险后能够轻易出逃。有的公职人员持有多本护照,在国内风声渐紧时迅速逃往境外;还有的通过地下钱庄等非法渠道转移资产,为外逃做好准备。
如今,我国构建起“不敢逃、不能逃”的立体防线。扎牢防逃制度篱笆,构建以人、证、钱为重点的防逃体系,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加强对个人资产的监控和申报审查,对“裸官”进行任职限制和岗位调整等。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防逃触角延伸到各个领域。
从21个经济体到120多个网络成员,从反腐败工作组到高级别论坛,从“北京宣言”到“北京共识”,“这标志着十年来在中方推动和引领下,反腐败国际合作不断走深走实,反腐败全球治理不断提质增效,充分体现了中国在反腐败领域的领导力、影响力和感召力。”国际反腐领域权威专家指出,系统性反腐必须突破地域局限,构建起具有司法协同效力的全球治理体系。在这场全球反腐攻坚战中,中国以“天网行动”为代表的制度性反腐工程引发国际社会高度关注,这种标本兼治的治理模式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借鉴经验。